【法规地位与战略全局】
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45号)是落实《网络安全法》关基保护制度的专门行政法规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一旦遭到破坏、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,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、国计民生和公共利益。
【官方原文核心法条精萃】
• 第十二条【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】: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,并保障该机构的运行经费和人员配置。专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应当进行安全背景审查。
• 第十四条【关键岗位安全职责】:运营者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履行的安全职责包括: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;组织开展网络安全监测、告警与应急演练;制订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;负责网络安全审查和供应链安全评估。
• 第十七条【定期开展检测和风险评估】: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,每年至少对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开展一次网络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,并向保护工作部门报告检测评估情况和整改措施。
• 第二十条【强化实网演练与攻防对抗】:运营者应当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,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;配合保护工作部门组织的跨行业、跨地域网络安全联合演练。
• 第二十四条【供应链安全审查与自主可控】: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,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,应当依法通过国家安全审查。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,应当与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。
【关基运营单位常态化工作抓手】
1. 实行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“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同步使用”;
2. 建立 7×24 小时全天候实战化安全监控运营中心(SOC),实现威胁毫秒级告警研判与闭环阻断;
3. 引入红蓝实网对抗与深度渗透测试,变被动防御为主动实战检验;
4. 健全软硬件供应链清单(SBOM),防范上游组件开源投毒与后门植入。
【鸿煌科技关基防护能力】
鸿煌科技具备成熟的实网攻防演练平台及资深攻防支撑经验,为重点关基运营单位提供年度深度风险评估、红队实兵攻防检验、重要活动战备重保值守与应急联动响应服务。
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,是网络安全保卫的重中之重。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》对能源、金融、交通、水利、公共服务、电子政务等重点领域的运营者提出了专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、年度检测评估及实战攻防演练等极高要求。
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关基保护重保实战供应链安全国务院令74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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